刘艳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律师资格(纽约州)。工作语言为汉语、英语。
刘艳律师1995年加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002年成为合伙人。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刘艳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外商投资、收购兼并、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在执业过程中,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在中国和海外的上市项目设计上市方案、提供法律意见,代表投资人收购国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并为上市公司本身的资产重组和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交易方案设计和商务谈判,曾代表多家国内外客户参加并购、合资、债务重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商务谈判,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并出具专业意见。
刘律师是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的理事。刘律师合著有《股票发行与上市》一书(法律出版社出版)。刘律师曾于2005年6月17日应邀在中国证券报上发表《关于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解读》。
联系方式:
电话: +86 10 8809 2188
传真: +86 10 8809 2150
邮箱: liuyan@tylaw.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