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歌律师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文革”后中国最早一批法律系学生之一,1982年毕业并获法学士学位。刘歌律师毕业后留校工作,在北大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任教。其间,北大法律系成立北京第三特邀律师事务所,刘歌律师脱产主持该事务所的业务开发工作,并代理了一批大型企业。
1986年,刘歌律师赴美学习,并于1988年毕业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获税法硕士学位。毕业后,刘歌律师作为中国法律顾问加入美国芝加哥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美国简博事务所(Jenner & Block)。刘歌律师在其长达八年多的为这家美国所工作与实践中,代理了众多美国客户向中国投资及其他法律业务,以及一批中国大型公司在美国投资、仲裁、诉讼及其他法律业务。
刘歌律师于1997年6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主要代理一批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法律业务。其业务范围包括境内外投资、兼并收购、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文件起草和项目谈判,以及处理大型疑难法律纠纷,包括诉讼和仲裁,代理最高法院终审案件。刘歌律师还在君合创办了“娱乐/体育/传媒”业务小组,并主持了数项世界瞩目的演出项目的全部法律工作。
多年来,刘歌律师为国内法学刊物撰写过许多中、英文学术文章,并有译著。他还曾参与了北大经济法教科书的部分章节的写作。刘歌律师在北大学习期间曾担任北大男子排球队队长,在他领导下,北大男子排球队1980年荣获全国大学生三好杯排球比赛亚军。
刘歌律师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协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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