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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 458)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全球化、交易种类的增多以及交易金额的增大,国际社会对保函的需求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在国际借贷、项目融资、工程承包、招投标、租赁、劳务输出及技术合作等领域,由于期限长、金额大、风险高,一方在基础合同中所作的承诺已不足以防范风险,更加需要由第三方出具保函对合同价款的支付和合同的履行等事项提供担保。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信用工具,保函具有两项主要职能:一是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二是作为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补偿的工具或对违约责任人的惩罚手段。上述职能使保函的使用范围远远大于一般的商业信用证。 保函种类繁多,性质各异,适用范围广泛、方式灵活。但各国关于保函的立法各有不同,保函纠纷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业务的顺利开展。有鉴于此,国际商会、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协调和统一各国在保函领域的实践。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RDG458)由国际商会制订,于1992年4月出版。
URDG458不仅为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从事国际借贷、项目融资、工程承包、招投标、租赁、劳务输出及技术合作的企业提供了从事见索即付保函业务的统一规则,而且为律师、法院和仲裁机构提供了解决相关争议的依据,当然,URDG
458也是国际贸易领域和金融领域进行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重要文献。目前,URDG已得到世界银行、国际工程咨询师联合会(FIDIC)等重要国际组织的认可,被它们在其标准文本中加以推荐采用。 URDG458自生效以来,我国尚无标准中文译本。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此次组织对URDG458的翻译,是希望藉此规范URDG458的中文译本,以促进见索即付保函业务的顺利开展,减少争议的发生,进一步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有关其他中文书目,请查看主页中文出版物订购一栏。(点击直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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