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商 会 简 介
 


 
ICC成立背景
ICC职能
ICC组织机构

 

 

 

   

国际商会及其中国国家委员会简介

为全球商业服务的国际商会(ICC), 是世界上重要的民间经贸组织,成立于1919年,总部在巴黎。其宗旨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其工作方式为:制订国际经贸领域的规则、惯例并向全世界商界推广;与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对话,以求创造一个利于自由企业、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国际环境;促进会员之间的经贸合作,并向全世界商界提供实际的服务等。

ICC通过其下设的十几个专业委员会和数十个工作组,制订许多国际商业领域的规则和惯例, 如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结算规则等,为全世界广泛采用。ICC是联合国的重要对话伙伴,并与其他许多重要的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经合组织、西方七国集团等,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对这些组织在制订有关国际商业的政策时有着重要的影响。ICC为广大商界提供的实际服务如仲裁、临时进口单证系统、贸易信息网等,极大地便利了商界的国际经贸实务操作。

ICC目前83个国家有国家委员会,拥有来自140个国家的8000多家会员公司和会员协会。这些会员多是各国和地区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中坚企业和组织。

ICC现任主席为Vivendi Universal公司主席和CEO Jean-Rene Fourtou先生,秘书长为卡塔薇(前世界经济论坛总经理)。

1994年11月8日,国际商会在巴黎举行的第168次理事会会议上通过决议,接纳中国加入国际商会并成立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1995年1月1日,由中国贸促会牵头组建的ICC CHINA正式宣告成立。

ICC CHINA目前的会员单位兼顾了国有、集体、乡镇、私营、三资企业等多种成分,包括了制造、外贸、金融、运输、保险、轻纺、商业等领域,较广泛地代表了中国经济的各个部门、各种成分、各个层面。代表中国企业界、金融界参与国际商务事务和各种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等工作,同各国商界、企业、双边和多边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机构展开对话。

ICC CHINA设置机构如下:

1.         会员代表大会
为最高权力机构,由每个会员单位派一名代表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

2.         董事会
为会员代表大会之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不超过21名成员组成,每年召开二次会议。董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         主席、副主席
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主席、副主席。

4.         秘书局
秘书局为ICC CHINA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组织的日常事务的执行。

5.          专业委员会:
为研究国际经贸领域方面的问题,并参与国际商会对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代表中国商界发表专业性意见,ICC CHINA现下设六个专业委员会:

1)      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

2)      仲裁委员会

3)      电子商务委员会

4)      商业惯例与法律委员会

5)      运输委员会

6)      环境委员会

ICC CHINA以组织各种规模和形式的会议、研讨会、培训,出版通讯,组织出国访问团,提供咨询服务、信息等形式,向中国国内传播国际商会的最新规则以及国际商贸动态。

ICC CHINA现任主席为中国贸促会会长俞晓松,副主席中国银行行长刘明康、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李慧芬、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等著名人士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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